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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2017年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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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基金从业人员应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自律规则和职业道德,并掌握基本业务规范。为提升基金从业人员合规合法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水平,特设《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

二、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一)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

(二)理解: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

(三)了解: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三、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在工作中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规范,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

其他参考法规:

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

2、《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3、《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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