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农商银行5.4%的定期,5.55%的理财产品您随意挑选!
一、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 紫金财富·鑫享盈151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
产品登记编码 | C3130115000012 | ||
产品类型 | 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类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销售区域 | 南京 | 产品期次 | 1511期 |
发行日期 | 2015年2月25日-2015年3月4日 | ||
预计计算投资 收益起始日 | 2015年3月5日 | 名义到期日 | 2015年7月3日(清算期为2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理财期限 | 120天 |
经测算可能达到的年化收益率 | 5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5.45%;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5.5%;50万元(含)以上5.55%,网银渠道5.55%(已扣除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
投资起点金额 | 起点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
发行规模上限 | 1亿元 | ||
理财收益计算 |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存续天数÷365,365天/年。R为实际发行的年化收益率(已扣除管理费率)。 | ||
发行对象 |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级(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风险属性为中低级及以上(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 ||
收益支付方式 | 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 ||
投资对象 |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江苏信托紫金财富固定收益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二期”,该信托计划的投资对象主要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高收益率、高信用等级(投资级)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上述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的持仓比例不低于90%,剩余部分投资于银行存款及现金,比例不超过10%。 | ||
收益来源说明 | 该期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江苏信托紫金财富固定收益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二期”。上述投资工具的年化收益率在6%-7%之间。 | ||
风险事件说明 | 鉴于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存在“江苏信托紫金财富固定收益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二期”到期不能偿还等风险事件的可能。 | ||
模拟年化收益率 | 根据2015年2月份市场数据参考,同类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在5%-6.5%之间,该收益率仅代表基于2015年2月份市场行情的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 ||
计费方式 | 托管费: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02%的托管费 信托费: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05%的信托费 管理费:扣除托管费等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我行管理费,期满支付;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管理费。 | ||
质押条款 | 不可在紫金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质押贷款 | ||
产品不成立 | 产品不成立:如果本产品募集资金总额未能达到所投资的同业业务相应的本金总额,理财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产品不成立的,理财行将于理财合同约定的起息日后2个工作日内以在我行官方网站或者营业网点发布公告的方式或者以向客户的联系地址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客户。 | ||
提前终止条款 | 在理财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理财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时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以在我行网站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的方式或者以向客户的联系地址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客户。 | ||
税务处理 | 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二、名词释义
(一)发行期:是指紫金农商银行确定的接受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二)提前终止权: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紫金农商银行或投资者单方面决定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止权行使日:是指紫金农商银行或投资者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开始停止计算收益的日期。
(四)认购日:是指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日期。
(六)名义到期日:是指在紫金农商银行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期。
(七)实际到期日:是指紫金农商银行实际开始停止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日期。
(八)理财期限:是指自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至实际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三、运作方式
(一)运作方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主要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江苏信托紫金财富系列固定收益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二期”,该信托的投资以银行间债券市场操作为主。
(二)提前终止
在理财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
四、收益计算规则
(一)收益分配规则
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资产实际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到期款项。
(二)收益率计算公式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理财产品本金×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年化管理费率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保留两位小数。
(三)产品到期兑付
实际到期日,紫金农商银行按客户认购的金额将本金和收益全额支付给客户。
五、重要提示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紫金农商银行“紫金财富”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期限为120天,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等级,适合购买的客户为风险属性为中低风险以上的客户购买,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本期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在最不利的投资情形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的本金。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紫金农商银行每月通过在紫金农商银行网站(www.zjrcbank.com)上公布产品运作情况或市场表现及收益情况的方法,代替在产品存续期内向持有人提供其所持有的本理财产品相关资产的账单。持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及时获知本理财产品的运作或收益分配情况,紫金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本理财产品不纳入我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内。本理财产品说明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紫金农商银行负责解释。若您对本理财说明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至各营业网点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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