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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8000万理财产品去哪儿?存款为啥变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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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民生银行因8000万元“失联”被推至风口浪尖——银行理财产品摇身一变,变身民间借贷,而如今公司法人携款失联,13名客户近8000万人民币不知所踪。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13年年末,13名投资者投资近8000万人民币在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然而到期时却发现自己存在银行做理财产品的钱竟然被借给了一个名为“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永福公司”)的单位,而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晴携款失联。

其中一名投资者卢春明称,201311月,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韩枫向他推荐了一款高端投资理财产品。韩枫称,该产品只针对高端客户,1000万元起步,投资年化收益可达11.08%

卢先生回忆说,民生银行的客户经理韩枫信誓旦旦说,该理财产品不仅经过民生银行层层审查,,并在民生银行开立了活期保证金做质押,还款保障上了“双保险”,项目客户还有房产门面等抵押物在民生银行,“毫无风险”可言。

然而,所谓的“双保险”目前已全部失效,永福公司法人代表李晴已经失联,而曾经动辄5-6亿元巨额流水的公司账户,目前仅剩数百元,保证金制度亦形同虚设。

卢春明先后于20145652266在民生银行办理了三份金额分别为300万元、800万元和300万元的定期存单。

民生银行客户经理韩枫拿出一堆空白的全套标准格式化合同文件叫卢春明及其妻子签署。卢春明说,签署过程中,客户经理韩枫没有就合同条款的内容向他作任何解释、说明,亦未提示空白合同的风险及责任,只是翻到签字的地方让他签名,卢先生以为这只是银行理财投资产品所需的标准格式化文件,也没看懂,就签字按手印了。

先生手中持有两份合同,一份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个人质押合同》,卢先生是为永福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

另一份是《借款合同》,借款人为永福公司,永福公司以卢先生在银行开出的个人定期存款为100%保证金质押,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像卢春明这样办理了上述理财产品的民生银行客户共13名,涉及资金7760万元。

DM理财小编88致电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对方一再声明,该产品不是理财产品,民生银行与资金投资者除了《个人质押合同》,未签订任何合同。

民生银行8日对外发布澄清公告称:永福投资与上述资金提供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金额、收益、期限,明确表示是由借款人直接支付给资金提供者借款利息,并约定以资金提供人个人的定期存单质押给民生银行,为永福投资在民生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全额质押担保,民生银行给永福投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借款合同还约定,借款到期后,由永福投资用自有资金归还银行承兑汇票,从而释放个人定期存单

对于是否会对投资人损失进行兜底,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相关人员告诉DM理财http://www.dmlicai.com:“我们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合同约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协助上述资金提供人对永福投资的追索。”

对于此事,有律师表示,首先,民生银行让客户签借款合同,这个已经不是理财产品了,而是直接融资;其次,客户愿意借款给永福公司,是基于永福找了担保,永福公司以卢春明等13人在银行开出的个人定期存款为100%保证金质押,这个质押是设定在民生银行,因此民生银行有锁定存款的义务。

但是,最终存单上无存款,民生银行有审核管理不严的责任。此外,如果该存单质押是虚假的,那么民生银行推荐这个借款还有欺诈客户之嫌。

如今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谁是谁非,还得继续调查。小编再次提醒各位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签订合同之时,一定要仔细深入探究,一旦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询问产品推销的客户经理,甚至质询一些法律人士,以免跳进大坑,血本无归。(本消息来源于DM理财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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