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新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全省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日前启动,专项检查持续至12月6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九种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识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识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消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购房者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及时查处。
来源:新晚报
记者:董艳春
编辑:刘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