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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两年内,山东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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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发布和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逐步消除

“断头路”“瓶颈路”

《意见》提出,县(市、区)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确保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逐年上升。到2020年年底,全省农村公路的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速度、网络规模和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农村公路“升级版”,创树山东“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优先满足区域中心村、中心社区对农村公路的新改建需求,重点解决农村公路与国省道相交处的路基高度差较大问题,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到2020年年底,提升改造“窄路基路面”“油返砂”路段,逐步消除路网中“断头路”“瓶颈路”以及等外路。

管理重点

向乡道、村道倾斜

《意见》要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要在确保县道管养到位的同时,将工作重点向乡道、村道倾斜,建立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区域农村路网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县、乡、村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和政府、村委会职能作用,建立“县有路政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

养护实现

“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力度,强化养护质量控制,探索建立健全养护效果评价机制,保障路况整体服务水平。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市场化进程,不断健全竞争机制,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开展定期养护。

《意见》要求,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强化养护责任单位及人员交流培训,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水平,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

运营实现

城乡客运均等化

《意见》提出,不断优化城乡客运(公交)线网布局,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行政村、延伸自然村、连接乡村旅游点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公交化比例、设施供给能力、运力结构水平,实现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统筹做好节点布局规划,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努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



农村大众报记者  兰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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