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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小知识,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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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扣除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那么,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今天,带大家来共同了解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可见,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和“孰小”原则,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

某生产企业(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将价值200万元的粮油等用于职工福利。企业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请问,该企业2020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多少?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5000万元。其中包含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不含税销售额4800万元,以及作为视同销售收入的粮油等价值200万元。

对比两个计算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算,可税前扣除额为80×60%=48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4800+200)×5‰=25万元。因此,企业当年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超过的23万元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可见,上述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

某投资企业集团(居民企业)兼营生产产品和投资业务,2020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0万元,获取股息收入200万元,获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将价值200万元的粮油等用于职工福利。企业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请问,该企业2020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多少?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5200万元。其中包含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不含税销售额4800万元,作为视同销售收入的粮油等价值200万元,以及股息收入200万元。

对比两个计算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算,可税前扣除额为80×60%=48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4800+200+200)×5‰=26万元。因此,企业当年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6万元,超过的22万元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可见,此情形下企业在税前扣除其业务招待费时,不受到“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条件的限制,执行单一扣除标准。

某商贸公司2020年开始筹建,当年未取得收入,筹办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可计入企业筹办费并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0×60%=180万元

以上所计算的扣除限额都基于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未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哦!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只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及税会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具体涉及的年度申报表为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的第4行“业务招待费”,以及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15行“业务招待费支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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