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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丨剩余股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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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股利理论是HIGGENS博士提出的论点,他认为公司有一个目标(最佳)资本结构,当公司有投资计划时,依据此结构融资,并优先使用保留盈余,如果盈余仍有剩余,才会以现金股利方式发放给股东。

在现实经济中,股票的发行费用是很高的,有时甚至占发行总额的20%。如果存在着发行费用,就可能对企业的股利政策有直接影响。如果发行新股的成本高于内部留存利润的成本,发行费用就会改变企业对用内部融资还是靠发行新股融资的漠不关心的态度。

企业在股权融资时,首先使用内部资金,只有当内部资金充分利用后,才考虑发行新股。在满足所有投资后,如果内部资金还有剩余,则支付股利,如果没有剩余,就不支付股利。因此,利用“剩余股利”理论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迅速成长的公司几乎不发放股利,而成熟的发展比较平缓的公司倾向于实施高股利政策。

公司的股利政策应由投资计划的报酬率来决定。如果公司有许多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即公司投资机会的预期报酬率大于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则不应该分配现金股利,而应采取以保留盈余的形式来满足这些投资机会所需要的资金。如果公司没有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即公司投资机会的预期报酬率等于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或者保留盈余超过了有被采纳的投资方案的资金需要量,公司则应将其保留盈余或将剩余的部分,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分配给股东。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公司投资机会的预期报酬率高于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则不应分配现金股利,而将盈余用于投资,以谋取更多的盈利;反之,如果投资机会的预期报酬率低于投资者要的必要报酬率时,则应将较多的盈余用作股利,分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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