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今年起,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实行5年一周期定期注册。取得教师资格证初次聘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的人员,将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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