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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局: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正在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定期注册,没注册或者注册不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时,要申请首次注册。
经首次注册后,每五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经注册后,才能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也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从2014年开始,咸宁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全市18901名在编在岗教师通过了首次注册。
由于目前该项注册工作开展还未满五年,今年主要办理首次注册,只要是咸宁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教师,未参加过首次注册的,都需要办理首次注册。
之后,每隔五年必须参加一次定期注册,没注册或者注册不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注意:具有教师资格证但没有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暂不参加教师资格注册,其教师资格证的法定效力和性质不变。
来源:咸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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