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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两年,我省农村低保标准每年将提高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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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日前印发《河南省民政行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将对无法实现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特殊贫困群众全面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其中,2019年至2020年,我省将协调推动农村低保标准每年提高6%左右,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线高于扶贫标准线,稳定实现“两线合一”。

今年年初,我省将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省财政每月人均补助154元。特困人员平均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惠及近300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和50万名特困人员。2019年至2020年,我省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协调争取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稳定托起贫困群众的幸福底线。

让符合标准的困难群众享受低保,同时让“超标”的群众退出低保。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统筹整合民政资源,聚焦深度贫困县村脱贫攻坚:


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省将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卢氏县、台前县、淅川县、嵩县等4个深度贫困县实施更加集中、精准、有效支持,确保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完成脱贫任务。


其中,2018年对全省贫困县下达1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福利机构提升、农村幸福院和儿童之家等扶贫项目建设。


2019年至2020年在下拨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以及建设福利设施、农村幸福院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倾斜和资金支持,农村儿童之家将优先考虑在贫困村建设。


此外:


我省将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实施扶贫项目、结对帮扶、捐赠款物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脱贫增收。


组织实施一批面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以社工领域的专业化手段助力精准脱贫。


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以农村残障人员、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留守妇女和受灾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来 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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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姚莹莹   杨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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